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和《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規定》及其配套文件及中國證監會基金部函【2009】636號《關于證券投資基金投資創業板上市證券的說明》的相關規定,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將參與創業板上市的股票和可轉換債券的投資,并嚴格按照公司制度流程規定進行投資決策和風險管理。
一、根據漢盛證券投資基金、漢興證券投資基金、富國天源平衡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富國天益價值證券投資基金、富國天瑞強勢地區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富國天惠精選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富國天合穩健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富國天博創新主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富國天成紅利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富國天鼎中證紅利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和富國優化增強債券型證券投基金《基金合同》中投資目標、投資策略、投資范圍、資產配置比例和風險收益特征的規定,上述基金可以投資于創業板上市的股票和可轉換債券。
二、根據富國天利增長債券投資基金、富國天豐強化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中投資目標、投資策略、投資范圍、資產配置比例和風險收益特征的規定,上述基金可以投資于創業板上市的股票和可轉換債券,其中股票投資只能參與新股申購,不能在創業板二級市場買入股票。
三、風險提示
創業板強調公司的自主創新能力和高成長性,但創業板公司也具有業績不穩定、經營風險高、退市風險大、股價波動性高等風險特征。本公司將本著謹慎、穩健、公開、公平和控制風險的原則進行基金資產的投資運作,嚴格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但基金份額持有人仍應特別關注基金由于投資創業板上市證券可能導致的凈值波動風險。
投資者投資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時,應認真閱讀相關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文件,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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